摘要

当前宁夏正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全域旅游的核心之一是文化旅游、遗产旅游。国际社会倡导城市遗产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相互结合与平衡互动,宁夏城市遗产的合理利用亦具有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促进旅游业共生发展,并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等的必要性。在宁夏全域旅游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其城市遗产的利用仍存在欠缺合理多样的利用方式、法律保障与配套措施有待健全、博物馆创新的法律路径不尽完善,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亦需加强等问题。宁夏在全域旅游与城市遗产合理利用有机结合的过程中,首先应当遵循保护性利用和区域整体利用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着重从城市建筑遗产的财产权、城市遗产的文化创意产业以及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方面探索法律保障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