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尊严死”(death with dignity)是指个人通过预立医疗指示,提前做出关于生命临终选择的离开方式。尊严死是自然死的一种。它通过放弃延续生命的医疗措施的方式,让生命自然终结。在此意义上,尊严死不同于通过医疗手段积极促成的“安乐死”。在所有的文化中,死亡都是非常复杂的话题。但这并未影响到尊严死,或称“消极安乐死”(passive euthanasia)的现实需求。生我所欲也,死亦我所欲也。漫长的告别,或存在生不如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