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民主因具有保护性功能、教育功能和整合功能而备受赞誉,但是参与涵盖了从"决策"到"在场"的多层含义,不同层次的参与,其发挥的功能及其程度也不相同。我国的城市社区参与既是一种社区治理方式,又被纳入到国家基层政权建设的范畴,因此实践中社区参与呈现出被动性以及政治性参与不足、参与意识淡薄、参与程度不深、参与效能感不高等问题。在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提高居民的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社区参与机制。

  • 单位
    国际法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