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治理作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推动城乡生态融合治理不仅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推进“双碳”目标实现的重要切入点。城乡生态融合治理与“双碳”目标之间存在着相互耦合的内在逻辑关系,“双碳”目标的提出为城乡生态融合治理提供时代契机,而城乡生态融合治理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动力保障。然而,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制约,城乡生态融合治理的实践过程中存在着生态共治理念的认知异化、生态政策制度的非平等化、生态环境资源的分配失衡以及生态治理主体的功能缺失等现实困境。因此,需从共治理念的宣传培育、政策制度的正义安排、生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等方面来推动城乡生态治理的融合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