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研发机构能有效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组建创投基金,实现金融资本的持续性增值。从股权分配、控制度和开放性角度将创投基金发展模式分为独立控制、控股组建和合资管理3种类型,新型研发机构应根据发展阶段、资本规模、技术成熟度选择合适的发展模式。基于双方委托代理关系,提出采用二元决策机制、增值服务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投资监管机制、信息传递机制的创投基金运营机制能有效实现新型研发机构对创投基金决策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最后,提出政府应深化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培育和监管、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提高创投基金的管理能力和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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