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卡塔琳娜·赖斯将文本划分为4个类型:信息文本、表情文本、操作文本、视听文本,这一理论基于赖斯的对等理论,她提出的对等是指文本层面的交际和对等。电影是增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帮助国外观众了解中国的一个重要渠道,电影字幕的翻译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影的字幕虽然是以句子形式出现,但是仍然是在一个大的文本框架下进行,具有文本类型中的特点。在文本类型理论下,电影属于视听类文本,但是具有前几个文本的特色。本文主要阐述文本类型理论对电影字幕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

  • 单位
    大连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