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易学象数论》中,黄宗羲主要做了两方面的工作,即批评汉代以降的象数学并非《周易》经传的原貌,以及批评汉代以降的义理学抹杀了《周易》经传中本有的象数学。黄宗羲并不一概反对象数学,而是主张象数义理合一论。其对取象说和取义说的调整,是义理派易学的内部整合;其对图书象数学的考证,则是义理派易学对象数派易学的辨伪清算。综合来看,黄宗羲的易学哲学援史以入易,主张取象说,属于义理派易学,具体而言则是气学派易学。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