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与治理具有天然耦合性。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场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根基。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实现“治理有效”需要全面融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和制度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具备回应式、参与式、协商式、监督式等基本样态,且贯穿于乡村治理的各环节、各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乡村治理的目标导向相一致、动力来源相契合、价值共识相统一、监督机制相融通。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其特有的制度优势,在政治参与、制度机制、平台载体、监督实效等方面作用于乡村治理。从“可能”到“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在逻辑上与乡村治理充分契合,也在实践层面被具体化运用。在这个过程中,既体现了实现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又有效地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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