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何让人力资源通过"智合"的逻辑,通过智力贡献,能够具体体现到"资合"的逻辑上,才是事业合伙人要讲的本质问题。现在讨论事业合伙人机制的人很多,有些人说事业合伙人就是一种股权激励的方式;有些人讲事业合伙人是一种资源整合,是一种利益共享。笔者认为,事业合伙人机制既不等于股权激励,也不等于资源整合,更不等于利益共享。其实,事业合伙人机制是用一种"资合"的法律结构,表达了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