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基于WHO构建的药物警戒体系视角,分析我国的药物警戒体系状况,为完善我国药物警戒体系提供参考建议。方法:通过分析WHO药物警戒的框架体系的构成要素、结构关系、范围和干预措施等内容,比较分析我国目前药物警戒体系的现状和差异。结果:我国药物警戒的管理结构体系基本符合WHO的评价标准,目前采取的药品质量保证、不良反应监测和主要的药品风险交流的措施大部分符合WHO的要求。然而,我国的药物警戒体系在以下方面存在不足:1缺乏对药品不良反应和临床不合理用药的监测协调机制;2我国药物警戒规范体系还尚未把最小化患者用药风险作为根本目的;3用药差错的监测体系不完善;4用药安全文化教育缺乏,药品风险控制意识弱。结论:通过对比WHO框架下的药物警戒体系,我国目前还需要从警戒管理范围、风险管理流程、预警法律体系、风险交流方式和用药安全文化教育等方面进行完善,促进主动参与式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

  • 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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