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新型审理方式,互联网异步审理具有不同于传统审理方式的特点,在改善司法触达、保障诉讼对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透明度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但审理公开规范的缺失和平台的封闭性也使其备受争议。庭审公开的实践困境源于异步审理在庭审公开的形式、内容和范围方面与审理公开原则存在一定的张力,即审理场域和时域的弱化违背了庭审公开在时空上的特定性和限制性的经典共识,公开的庭审过程将与现行规范要求不符,也将突破庭审公开的边界和外延。异步审理过程难以同步、实时公开,而应以一种事后的、庭审记录式的形式予以公开,且这种公开形式符合程序的实质正当性,不构成对庭审公开原则的违背。未来可以利用现有的法院电子档案、互联网平台或架设新平台公开异步审理过程,并在这个过程中注重保护公民数据与隐私安全,以实现公开正义。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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