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到2008年我国初步建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我国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已经做出了初步探索,但是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改革道路仍然充满挑战。本文意在通过说明价格管制的一般概念内涵、分类和现存问题,分析其对市场经济主体能动性的影响。与往常观点相比,本文创新提出市场经济主体能动性发挥的两种作用范畴——正常区域和灰色区域,说明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总会存在,只是在不同的环境下会在不同的区域发挥作用。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现存问题的对策建议,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献智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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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