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洞穴奇棠"是世界著名法学学者富勒在《哈佛大学法律评论》上发表法学名篇。大法官对其进行判决时,部分观点存在着一定偏执。因此,对于该案的最后判决,法学学界也一直对其争论不休。本文从案例本身出发,从客观的角度对四位被告的定罪量弄进行了详细分析,得出了有罪但不至于死刑的结论。本文在最后还就法律和道德在本案中如何适用进行了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