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存量房交易周期长、环节多,可能会因房产中介违规操作、交易双方违约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引起交易资金风险。目前对存量房交易资金进行强制监管缺乏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基于自身利益和现实条件考虑,房产中介、买卖双方及银行方面均对执行资金监管缺乏动力。现行的政府机构监管、银行监管、第三方监管等模式各有优缺,实际监管效果并不理想。研究提出对存量房交易各主体进行全面管理的设想,将中介企业、存量房交易双方以及房源和资金全部纳入闭环管理网络,结合《民法典》的实施修正存量房交易规则,扫清资金监管障碍,提高各方参与资金监管的积极性和存量房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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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