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200 Hz以下低频部分等效A声级(LAeq200)、12.520 kHz频率的等效A声级(LAeq20 k)与倍频带声压级作为评价量,结合HJ 793—2106《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结构噪声监测方法》、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JGJ/T170—2009《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幅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监测和评价地铁列车运行引起临近建筑室内结构噪声,并应用于北京市实测研究。结果表明:北京市地铁列车运行引起建筑室内结构噪声的频率范围为12.5200Hz;LAeq20 k不适用于地铁低频结构噪声的评价;北京市2条地铁线路列车运行的结构噪声特征频率分别为31.5、40、50、63和100 Hz,以40 Hz为主。实测表明,地铁结构噪声污染的特征是列车通过时特征频率上的声压增量明显,由于地铁结构噪声在200 Hz以下低频部分的能量分布差异,以及A计权对低频段声压级的消减差异,LAeq200评价结果不能客观反映地铁结构噪声的实际影响;低矮楼房对地铁结构噪声有放大作用,而高层楼房则有一定衰减作用;建筑物体量大小和隧道埋深较水平距离对地铁结构噪声衰减的影响更为明显。因此,地铁建设宜综合考虑地铁埋深,并避免穿越低矮楼房和平房区以控制结构噪声污染。

  • 单位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