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权质押是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融资方式,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后,为了不丧失控制权会采取一些措施以稳定公司的股价。本文探究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与公司财务舞弊风险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探究两职合一的治理机制是否在两者之间起调节作用。研究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会提高公司的财务舞弊风险,并且在两职合一的情况下,公司的财务舞弊风险更高,即两职合一为控股股东在股权质押之后实施舞弊行为提供了职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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