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发端于罗马法中的人役权制度,以使用他人房屋为居住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渐演变和扩展,并为大陆法系国家所继受。法国与德国亦继受了这一制度,然而两国对这一制度的规定却有不同,拟作一定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