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西藏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的意见》指出要“完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必经之路。观察西藏各地区村(居)治理,不难发现当前西藏乡村治理法治化中还存在基层法治体制机制不健全,干部法治思维欠缺,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依法维权意识弱化,宣传引导不够广泛深入等问题,法治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明显弱化。本文基于对西藏部分乡村和全国部分区域的调研观察、对比分析后,提出以自治为基础、德治为先导、法治做保障,建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综合治理能力素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向覆盖更广、服务更优转变,培育法治乡村氛围,让法治观念浸润人心,从而探索出一条具有实践意义的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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