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度伪造”是人工智能时代对“生物识别数据”进行伪造的一种新技术,即通过对“源数据”的学习,用特定人的声音、外貌和动作拼接出虚假的声音、图片或视频。这一技术的存在为社会生活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风险,例如利用“深度伪造”技术合成色情产物进行传播从而挑战个人隐私等。面对这些风险,不少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律进行规制,以欧盟和美国为例,分别从“生物识别数据”保护的单一路径和“深度伪造”结合“生物识别数据”的双重保护路径对“深度伪造”带来的个人隐私风险进行限制。目前我国采取了与美国类似的双重规制路径,在“深度伪造”的隐私风险规制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在滥用者惩罚、平台责任的平衡、行业自律规范等方面仍需要继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