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审判程序中出现的补充侦查,是法律为实现实体公正,在线性诉讼流转中设计的例外。从审判程序向审前程序逆转之现象,被诉讼学者命名为"程序倒流"。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立法中,"程序倒流"呈制度化运行。最新实施的《刑诉法解释》更是扩展了审判阶段补充侦查的空间。"程序倒流"的管径增大,无疑对控辩平等、审判中立、控审分离等正当程序形成冲击,被告方的辩护权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有必要对"程序倒流"中的补充侦查权进行合理限制,对其中可能严重妨碍公正司法的"程序暗流"还需要进行源头管控,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