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拟建的兴延高速公路项目具有带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价值,并深刻地引导和改变沿途相关区域的经济发展格局。本文提出,兴延高速的选线原则,应当在兼顾局部利益的基础上服从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首先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其次是带动经济发展。白羊沟方案既不利于北京上风上水生态安全控制区域的涵养和保护,也不利于区位产业优势的聚集、优化和成片带动,更不利于交通运输的综合使用效益。建议予以慎重考虑。兴隆口方案是有关部门确立的同时兼顾生态和经济要求的最早方案,该方案最大避让了南口地区限制发展的生态敏感区域,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做到了尽可能的规避,既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又有利于马池口、南口经济发展的成片带动,更有利于京北交通枢纽综合效益的发挥。按照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衡择其轻的原则,建议考虑兴延高速规划线位应重新回归兴隆口沟线位方案。

  • 单位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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