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自秦代以降,监察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秦代的御史大夫直接对皇帝负责,郡县的监御史、县丞与其对应;汉承秦制,但司法、监察逐渐剥离,形成独立的监察系统。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州,派遣刺史,分州督察郡县,把中央的监察视角直接延伸到地方,形成了中央对地方的双重监察。那么,明代的六科十三道如何行使监察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