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医保发[2020] 23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确保本市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以下简称"免缴人员")应保尽保是必须完成的底线任务。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17] 29号)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文件精神,参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18号)要求,为保证免缴人员应保尽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