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面推导中案型相异的逻辑关系,主要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交叉关系只有在方法竞争的场合才有可能,从属关系则不能进行反面推导。应从构成要件上对案型相异作形式判断;基于规范目的等作实质判断,应起着对导出规范的合目的性和可接受性的评价作用。先行规范法律效果的类型,影响着案型相异判断标准之宽严:制裁性规范的宜宽即"形异",奖励性规范的宜严即"质异"。反面推导与类推适用的方法竞争,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案型相异存在反对关系或交叉关系;二是先行规范为充要条件型规范。诸方法竞争时以案型相异的程度要求分别为:类推适用的为"形异"而"神似";当然推导的为"形异"而"质同"且"更甚";目的性扩张的为"质同"而"形异";反面推导的为除此之外的"相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