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二十世纪西方学术思潮重视语言研究的背景下,佩雷尔曼开创了新修辞学法律思想,尝试从语言的角度解释法律。同时,他引入价值判断的观念,并结合多元论,赋予了法律逻辑新的含义,在西方哲学中具有相当的影响。此外,佩雷尔曼新修辞学法律思想中强调的法律价值论可以为我国法制建设中如何体现法官的主观能动性给予理论基石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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