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将"坚持敢于斗争"作为党百年奋斗的宝贵历史经验之一。江苏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站在"两个百年"交汇的历史节点,面对今后五年"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唤醒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时代意义。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带头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新征程中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