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同于成熟市场经济体,中国经济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合作创新对产业升级的作用机理更加复杂,而信息技术应用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在重新测度合作创新水平的基础上,检验了信息技术应用对合作创新的改造效应。结果表明:合作创新在区域层面上与产业升级呈U型关系,大部分省份位于U型曲线右侧,越过极小峰值发挥正效应,信息技术应用在该机制中发挥作用。此外,我国地区间呈异质性特征,信息技术应用对合作创新的普惠作用更多体现在东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中西部及偏远地区有重要作用。进一步地,为避免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运用面板工具变量法予以检验,上述结论仍成立。结论对实施合作创新、运用"互联网+"推动产业升级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有重要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