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列奥·施特劳斯从哲学与政治的固有冲突出发,提出了一套应该如何阅读经典著作的理论。他的诠释学包括两条原则。第一条原则是像作者理解自己一样理解作者。施特劳斯认为,诠释意味着回归作者本身,只有站在作者的立场上理解作者,才有可能理解作者。第二条原则是注意作者的写作艺术。由于重新发现哲学史上的双重教诲传统,施特劳斯提出,要注意作者的显白教诲和隐微教诲之分,而且只有在充分理解作者的显白教诲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理解作者的隐微教诲。施特劳斯的诠释学充满对哲学与政治之内在冲突的考量,对哲人实践智慧的尊重,可被称作是政治哲学诠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