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延安时期中央书记处的职能、地位、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经历了多次变化。落脚陕北时书记处与常委会的地位、职能相当,东征期间由中央局代行职责。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以前,书记处由张闻天主持日常工作,与毛泽东联合签署文电。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以后,中央明确书记处为政治局领导下的决策机构,并建立书记处工作会议机制。1943年3月书记处被改组至六届七中全会前,书记处由决策机构改为办事机构,实行书记处主席负责制,整风时中央总学委分担了书记处部分职责。六届七中全会期间,大会主席团代行书记处职责。党的七大召开期间和重庆谈判结束后,书记处替代常委会,由办事机构恢复为决策机构。重庆谈判期间,书记处行使了政治局职权。转战陕北时,实行中央前委、工委、后委并列运行模式。延安时期书记处的运行变化,也是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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