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短视频影视剪辑成为行业热点的当下,对其侵权边界的厘清及侵权规制的确定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研究发现,短视频影视剪辑类型主要包括切条搬运类、剧情讲解类、影评分析类、恶搞鬼畜类以及综合盘点类。基于合理使用“四要素”分析可知,除综合盘点类外,其他四种类型皆不符合合理使用的情形,构成著作权侵权。因此本文提出,可通过行政规制力量的发挥、版权过滤机制的建立以及著作权授权许可制度的完善,实现短视频影视剪辑侵权治理的协同共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