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国家大容量第一计量站)是由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承担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广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江西、四川、海南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容量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并开展相关科研和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