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三二一法”

作者:叶美萍; 陈玉琢
来源:中国税务, 2018, (07): 56-58.
DOI:10.19376/j.cnki.cn11-1178/f.2018.07.021

摘要

<正>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在简并、调整增值税税率之后依旧是一个复杂事项。笔者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等文件为主要政策依据,将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进项税额的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