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开展已经有四年多的时间。经过不断探索、总结、创新,目前这项业务不论在机制建设还是办案模式,不论是办案数量还是办案质量,都取得长足发展。检察机关通过向办案单位发出建议,让一部分不必要、不适宜、不应当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较好的实现了降低监管场所羁押量、节约司法成本,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同时,对处于发展中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仍需要付出大量的努力来规范和完善,使之更好的契合刑事诉讼中羁押制度改革精神,符合以柔性监管措施替代刚性逮捕的国际主流趋势,实现法治自信和制度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