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合教育走向制度化,是国际融合教育运动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融合教育实践的必然诉求。基于教育公平的价值观、以变革普通教育为核心、由封闭走向开放,是融合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融合教育的制度形态体现为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的融合教育管理体制与具体层面的融合教育实践制度。这两个层面分别涉及到教育与外部系统的关系,以及教育系统内部的制度构建。二者之间又紧密联结,共同构成了当代融合教育的制度体系。

  • 单位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