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品包装物产生的垃圾问题,基本上无法完全由市场机制加以解决,国家有必要以法律手段管制垃圾问题,减少包装物产生的垃圾,加强包装物的回收利用。我国关于商品包装物回收已经有较为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已经明确了包装资源应当进行回收利用的法律要求,也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延伸至回收环节,构建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为落实法律规定的包装资源回收要求,有必要完善立法,通过政府的有效管制措施,延伸政府管理,应通过征收包装物回收处理费的方式,避免商品过度包装,加强商品包装物的全面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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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行政学院;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