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市监发[2021]84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局),省质检院、省危化所:《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市场监管局2021年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