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快速发展,数据已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数据目前已经赋能到很多行业,通过在不同主体间共享能发挥出更大的作用。但当前数据共享中存在数据泄露、数据权属不明及数据质量较低等风险因素。在数据共享背景下,数据与多元主体密切相关,这就使得治理方式需要由单主体治理转变为多主体协同治理。解决数据共享风险,要构建多元协同和宽进严出的漏斗型动态数据开放体系;加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技术转型,培养高水平人员;提升数据质量,构建完善的数据质量指标体系;完善数据产权立法,规范指引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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