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办〔2023〕17号省教育厅: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福建工程学院更名为福建理工大学的函》(教发函〔2023〕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福建理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二、福建理工大学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