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与实践”是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重要学习领域,如何开展“综合与实践”学习评价是亟待解决的课题.表现性评价对“综合与实践”学习领域具有适切性,“综合与实践”表现性评价是指: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整合运用数学和其它学科知识和方法解决数学综合问题或完成跨学科主题学习任务,以应用评分规则对学生的过程表现与学习结果做出判断.在构建起“综合与实践”表现性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以初中数学“综合与实践”为例,针对表现性评价设计阶段,阐释了“目标—任务—规则”3要素的设计过程与方法.以期表现性评价在“综合与实践”教学决策链中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更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