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某日凌晨,张某途经某小区一处大排档门口,见到路边拴着一条哈士奇,便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触摸哈士奇并被咬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此后,张某因与饲养人兼管理人的林某就赔偿款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2020年8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某作为哈士奇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未办理养犬许可证且未尽到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合理提示等安全防范义务,应该对张某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