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而乡村内部愈加繁多的纠纷表明一定程度的无序正在悄然发生。探索、构建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是急切需要。学术界认可村规民约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但笔者发现诸多因素制约着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质效,繁多的村规民约有关的司法案例提醒我们审视村规民约的现实问题与法律地位,并应当针对这些限制村规民约质效的因素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由此建立乡村社会的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