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唯识学与现象学的六个概念之间,即"识"与"意识""二空"与"悬置""二分"与"显现""自证分"与"意向性结构""现量"与"本质直观""真如"与"事物本身"等,其意涵有一定交接,但似是而非。第一,"识"具有判断、明辨的认识功能,还可以转成"八识",前五识是感觉功能,第六识是意识,第七识是自我意识,第八识阿赖耶识是宇宙万有的总摄,具有永恒性。阿赖耶识此义近似于西方哲学的logos和中国哲学的"道""无",无法翻译。可见"识"与现象学的"意识"差异之巨大。第二,唯识学主张"万法唯识""我、法二空"。"二空"说是形上学。现象学"悬置"说是方法论,即假设万物皆"空"。可见"悬置"和"二空"具有方法论与形上学的本质不同。第三,唯识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识""变"而来,呈现为"见分"和"相分"。这不仅是一种意识活动,还包括情感、心理等因素,因此不仅是认识意义上的,还有本体论、存在论的意义。现象学的"显现"说,意在描述对象事物在意识的呈现过程中具有意义意向性特点。可见"二分"与"显现"之差异。第四,唯识学的自证分就是八识自体。自证分是体,"二分"是用,体用一如。这与魏晋玄学体用一如思想基本相同,于意义生成没有直接关系。现象学所谓"意向性结构"是意识的本质特征,表明意识活动都是指向性的。因此,唯识学自证分与现象学意向性结构两个概念基本不能对应。第五,唯识学"现量"是指认知活动中认知主体亲身在场、当下感知,与六识、三性、百法交接,绝不是纯粹意识,不具有普遍性。而从佛教角度说,"现量"在所得智下所观照的也不是物理现实世界。现象学"本质直观"是指认知主体经过"悬置"之后的纯粹意识,对于对象事物所进行的观照活动。在这个过程中要绝对排除对象的物理性存在,只关注事物普遍性的"本质",绝非个性化的认知结果。可见"现量"与"本质直观"之间很难找到相同点。第六,唯识学最高目标是证得"真如",方法是修行。现象学根本目标是解决认识中"意义"确定性问题,回到"事物本身",属于哲学认识论。以上六个概念展示的根本理论差异,凸显出唯识学与现象学之间不可逾越的理论鸿沟,还揭示出以日常经验为基础的公元7世纪佛教认知体系描述,与在现代科学背景下的20世纪认知体系描述的本质不同。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