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研究分析兵团系统女性乳腺癌可控危险因素。方法:采用病例对照研究的方法,于2018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随机选取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及农一师阿拉尔医院首次确诊的乳腺癌患者为本次研究的病例组,以相同医疗机构该时间段就诊的乳腺良性疾患的患者为对照组。将收集的病例组和对照组研究对象按照绝经状态进行分组,其中病例组495人,对照组497人,采用统一编制的问卷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人口学基本特征、生理生育等多个方面。采用卡方检验对调查对象的人口学基本特征、生理生育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秩和检验对BMI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随着BMI的升高,乳腺癌发病风险越高(P=0.001,OR=5.871,95%CI(2.722~15.849);初次生育年龄越高,乳腺癌发病风险越高(P=0.001,OR=3.989,95%CI(1.735~9.171);口服避孕药越多,乳腺癌发病风险越高(P=0.001,OR=3.658,95%CI(1.822~7.345);有流产史的患者,乳腺癌发病风险越高(P=0.001,OR=7.714,95%CI(2.234~26.638);未生育或哺乳的患者,乳腺癌发病风险越高(P=0.003,OR=4.898,95%CI(1.840~13.035);年龄及民族不是乳腺恶性肿瘤的危险因素,P>0.05。结论:BMI过高、口服避孕药、初次生育年龄大于30岁、未生育哺乳、流产史为女性乳腺癌危险因素。应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合理饮食等途径加强宣教提高女性早生育,哺乳及减少流产的意识,从而有效降低乳腺癌的发生。

  • 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