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政策呈现国家政策短时间内调整较大、地方政策细则差异显著的特征。当前课后服务实践中服务人员的模糊性、教育收费的敏感性、服务时间的复杂性、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多样性成为课后服务政策落地的现实堵点。课后服务可以分为课后看护服务和课后发展服务,二者的价值取向、功能定位不一样,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同。为此,应及时更新国家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政策,对课后服务实施分类管理,将课后看护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管理,同时探索建立开放多元的课后发展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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