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包含了未成年人刑法保护的若干新设规则,其中排除累犯构成、应当宣告缓刑和免除前科报告皆为重要内容,对我国未成年人刑法保护制度的深化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与我国缔结或批准的有关公约的要求相比,新设规则对未成年犯罪人权益的保护力度尚存差距与不足,我国仍需增设前科消灭、不判无期徒刑等一系列刑法特别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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