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鄂建文[2019]3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湖北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