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司法轻刑化背景下,被追诉人虚假认罪认罚风险高发,这一现象由实体法罪名扩充、侦查机关使用非法讯问手段、被追诉人的供述动机复杂多变、立法设计存在缺陷等因素综合促成。现阶段,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真实性存在多种风险,可分为自愿型虚假认罪认罚、强迫屈从型虚假认罪认罚以及内化型虚假认罪认罚。文章基于对虚假认罪认罚成因的分析,结合被追诉人心理特征和行为特征,提出通过确立有效可行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明确案件审理程序,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完善认罪认罚的制度设计,达到对认罪认罚真实性的鉴别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