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泰兴某光伏公司生产太阳能电池过程中产生的高浓度含氟和含氮废水,采用“三级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反硝化-硝化生化法”工艺进行处理。工程调试和长期运行实践表明,出水污染物指标均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中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中F-质量浓度<8 mg/L,TN<40 mg/L。同时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进水中H2O2冲击、二级混凝反应pH及生化池污泥丝状膨胀的控制。本研究旨在为同类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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