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为民所赋是马克思所总结的巴黎公社的两大原则之一。100多年过去了,马克思所总结的巴黎公社的原则,正改变着世界,并成为民主法治最基本的原则。但在社会主义国家,权为民所赋原则却未能引起应有的重视。纪念巴黎公社的时候,往往强调它的无产阶级专政性,却忽略了巴黎公社的民主性原则,这不但不能正确认识巴黎公社的历史意义,也必将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带来不应有的负面影响。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