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保险实务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的讨论,对人身保险合同①解除权立法进行了探讨,指出现行《保险法》对投保人法定解除权规定上的缺陷。并建议从保险合同是为被保险人利益订立的合同这一基本立场出发,考虑投保人解除权对被保险人利益的影响,重新认识法定解除权性质,文章最后从《保险法》修改角度提出了建议。